新生入学须知
一、仪容仪表
1. 头发:男生不允许留长发、不烫发、理光头等,女生头发不得披肩盖脸,长发必须扎起;男女生均不得染发烫发、不得理怪异发型、不得刺纹身,一旦发现将勒令退学;故意留长发、染发烫发由班主任通知家长领回整改,屡教不改者纪律处分。理光头或极短发者,待头发长出一定长度、经政教处检查同意后方可到校。头发长短以发丝拉直是否碰到眼睛、耳朵、衣领及是否符合学生身份为准。
2. 衣服:学生出入校门(或校园内)须穿整套校服(上衣、裤子均为校服),不穿奇装异服,不穿拖鞋进教室。
3. 装饰品:不得佩戴耳环、耳钉、项链、手链、脚链、戒指等,违者一律没收。
二、作息时间制度
1. 校门开启时间:上午7:00—7:30、下午13:40—14:10。通学生应预估往返时间,不提早到校,不在校外超市、小卖部逗留。
2. 香槟城校门(东南门)开启:入校 周一至周五7:00—7:30、13:40—14:10,周日18:20—18:50;离校 周一至周五11:55—12:25、17:45—18:15;其余时间不开放。该门禁止一切车辆进出;访客、请假外出、迟到学生统一走原校门;家长接送车辆停香槟城靠外围右侧有序停放,学生步行至东南门;严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。
3. 自觉刷脸出入校门,不得跳跃或攀爬栅栏。智慧校园刷脸功能(自愿缴费)可向家长发送出入小视频或截图。
4. 课外活动时间17:45—18:40,午休12:40—13:40,晚上22:30后不得打篮球、踢足球等,违者没收器材并教育;不在教学楼走廊和教室内打球。
三、请假和考勤制度
1. 上课及课间不得私自离校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。请假须书面,向总值班室请假、持请假条盖章登记方可离校。程序:学生书面申请(值班室领条,写明事由及起止时间)→值班人员电话告知家长确认→核实批签→盖专用章→门岗认条认章无误后放行。
2. 不在校请假:家长(监护人)电话向班主任申请→班主任核实批准(核实真实性)→告知班干部或点名老师。请假事由须真实,严禁弄虚作假。
3. 班干部须将每个午别(含晚自习)未到位同学名单告知班主任或当节课老师并通知家长;寄宿生每天12:40、23:00点名,无请假外出旷宿按《寄宿生管理规定》处理。迟到在“班班争先赛”中扣分,缺勤及迟到记入个人成长档案。
四、尊师重教
1. 尊重师长,遇见老师及来宾主动问好“老师好”。
2. 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(含临时工作人员)持尊重态度;对讽刺、辱骂等人身攻击或肢体接触等不尊重行为,即使轻微或初犯,也按规定顶格处理,不排除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。
五、安全教育
1. 交通:校内不得骑车溜达,违者扣车一星期、家长到校领回并扣班级评比分;横穿公路走人行横道,注意新侨路口、洪梅路口红绿灯;家长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,严禁未满16周岁子女骑电动车、无证驾驶机动车、纵容飙车炫技;放学后立即回家,不在新侨路逗留。
2. 防溺水“六不准”: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准无家长老师监护游泳;不准到不熟悉、无设施无救援水域游泳;不准到不熟悉水域游泳;不准不熟悉水性擅自下水施救。严禁前往野外矿坑玩水游泳垂钓;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呼喊大人营救。
3. 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:矛盾主动向班主任或总值班室报告;寻衅滋事、约架斗殴严肃处理,涉嫌违法交公安机关。不串年段、串楼层、串班级;勾结校外人员将严肃处理甚至开除学籍;旁观起哄视情节警告至开除。
4. 不翻越围墙、窗台,违者作退学处理。节假日不得到附近小学玩闹、搞破坏、寻衅滋事。
5. 防盗窃:关好门窗,自行车上锁;禁止携带手机(含老人机)进校园,违者没收并按规处理。最好在食堂就餐,不带快餐进校园防蚊媒病毒。不携带小刀、铁棒、木棒、打火机等危害物品。
六、校园卫生
1. 小卖部零食包装袋扔店内垃圾桶,禁止带包装零食到教学区;违者由政教处安排劳动教育。
2. 禁止吸烟,不乱扔纸屑果皮,不往后窗外扔杂物;举报信投入综合楼一楼政教处举报箱。
3. 班级、卫生区一天三扫,评比记入“班班争先赛”;教室、走廊、花坛、卫生死角、公共设施(广告牌、电话亭、石像、垃圾桶)须清理;楼梯用拖把除尘土、扶手擦净不积水。
七、爱护公物
不在雕像、墙壁、宣传栏、树木上乱涂乱画乱刻,不破坏石桌石椅、实验仪器、课桌椅、监控设备等公物;破坏者按原价3倍赔偿、通报批评、记入档案。校园安装200多个摄像头,请全体同学自爱。班级财产管理员负责电源门窗,离开教室及时关闭日光灯、电风扇、空调、班班通。
八、手机、快递等管理
在校学生不得携带手机(含非智能手机、电话手表)进入校园,在校期间远离智能电子产品;联系需用值班室公用电话。校内不设快递收发室,不允许学生收快递和订外卖,如有丢失概不负责。
九、初高中学生毕业条件
1. 初中: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全部课程,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合格及以上,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以上具备毕业资格;补考仍不合格者给予结业、发结业证明书。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、研学活动等劳动素养综合评价应达合格以上。
2. 高中毕业认定与补考办法详见《学生管理学习手册(2026年8月修订)》全文(见文末下载入口)。